關于組織申報2024年度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科學技術計劃項目的通知
所屬分類: 公司新聞
發布時間:2024-05-16 00:00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住(城)建局、城管委(局),武漢市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武漢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進一步提升提升行業科技創新水平,助推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新質生產力發展,決定組織開展2024年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科學技術計劃項目(以下簡稱建設科技計劃項目)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選題方向
圍繞住房和城鄉建設發展重點,重點在“好房子、好小區、好社區、好城區”建設、城市更新和品質提升、建筑業轉型發展、歷史文化保護傳承、綠色宜居美麗鄉村建設、智能建造和數字住建、綠色建筑和建筑節能、城市治理和綠色生活、城市安全與防災減災等方面開展研究。(詳見附件1)
二、項目申報程序
(一)申報單位按要求填報《湖北省建設科技計劃項目申報書》。(詳見附件2)
(二)請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住建部門負責本地區項目的初審及推薦工作;中央在鄂和省屬企事業單位、高校、科研院所可直接提交項目申報書。
(三)省住建廳組織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審,通過評審的項目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對公示有異議的項目,經調查屬實并需調整的,由省住建廳重新審定。公示期滿后,省住建廳正式下達建設科技計劃項目立項文件。
(四)申報截止時間為6月30日。
三、項目管理
(一)項目實施時間以下達立項文件之日為起始時間,一般項目不超過2年,重大項目不超過3年。已立項的計劃項目在規定時間內未結題且未申請延期的,將自動取消,同時取消申報單位下年度申報資格。
(二)項目承擔單位應加強管理,按要求開展課題研究,及時溝通協調,處理相關事項,保證項目的順利實施。
(三)項目實施中如遇研究方向調整、關鍵技術方案變更等對項目執行產生重大影響的,項目承擔單位可向省住建廳申請延期。延期時間一般為一年。
四、項目結題驗收
(一)項目承擔單位在項目任務完成時間后,應及時提出結題驗收申請,填報《湖北省建設科技計劃項目結題驗收申請表》及驗收材料。(詳見附件3)
(二)省住建廳或受托機構組織對結題項目進行驗收,項目驗收可采取現場驗收和會議驗收兩種方式進行,原則上重大項目應組織現場驗收。
(三)在項目驗收時,專家組對驗收項目應提出“通過驗收”“需要復議”“不通過驗收”的結論。需要復議的驗收項目,項目承擔單位應當在接到通知后30日內提出復議申請,省住建廳再次組織專家進行驗收。
聯系人:宋智宇、彭艷琴、劉柯
聯系電話:68873088、68873349、87818116
附件:1.2024年建設科技計劃項目申報選題方向
2.湖北省建設科技計劃項目申報書
3.湖北省建設科技計劃項目結題驗收申請表
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4年5月14日
關鍵詞: 關于組織申報2024年度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科學技術計劃項目的通知
最新資訊
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建筑業重點企業培育的通知》(鄂建文〔2022〕29號)有關動態調整規定,依武漢市城建局、黃石市住建局、荊州市住建局和黃岡市住建局申請,經省廳研究,擬將湖北通商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等19家企業(詳見附件1)列入全省建筑業重點培育企業名單,同時將華南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等19家企業(詳見附件2)從現有重點培育企業名單中動態移出。
關于組織申報2024年度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科學技術計劃項目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進一步提升提升行業科技創新水平,助推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新質生產力發展,決定組織開展2024年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科學技術計劃項目(以下簡稱建設科技計劃項目)申報工作。
關于湖北省地方標準《630MPa熱軋帶肋鋼筋應用技術規程(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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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湖北省地方標準《縣城綠色低碳建設標準第2部分:公共服務設施規劃建設標準(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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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湖北省地方標準《縣城綠色低碳建設標準第1部分:居住社區規劃建設標準 (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的函
根據湖北省市監局《關于下達〈縣城綠色低碳建設標準〉等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計劃的通知》(鄂市監標函〔2024〕32號),由中國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中部分院會同有關單位編制的湖北省地方標準《縣城綠色低碳建設標準第1部分:居住社區規劃建設標準》,已完成征求意見稿。